惟有坚守初心、矢志不渝,方可善作善成、砥砺奋进。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强化担当、忠诚履职,为我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为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出重彩提供了坚强保障。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
政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心走实。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年内共组织常委会、理论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36次。
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8篇,征集意见建议202条,制定整改措施214项,一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使命的自觉性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大幅提振。
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有效发挥。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情况,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聚焦“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鹤壁“两个高质量”发展等开展监督检查,全年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6起106人次;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追缴易地建设费2254万余元。
政治监督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以鹤壁被中央纪委第十一室、省纪委确定为政治监督调研联系点为契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和30条具体措施,在全市探索了“三必谈”“五必讲”谈话制度、“精准政治画像”等抓手,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相关做法得到中央纪委第十一室、省纪委充分肯定。
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政治生态更加净化优化
持续保持惩腐高压态势。突出重点严惩三类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市新立案512件745人,党纪政务处分677人,采取留置措施18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问题,坚决查处张建明、刘勤升等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形成强力震慑。领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定管辖的“8.03”专案,留置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6亿元,受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充分肯定。
深入纠治“四风”。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开展“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全市查处问题73个、处理12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2件49人次,促使形成务实重干的浓厚氛围。跟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2起,党纪政务处分66人,印发通报22期,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监督质效更加显现
强化日常监督。出台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推进市管大中专学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形成纪检监察全覆盖格局。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实现常态化、全天候监督,全市谈话函询248件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8批671人次,提出纪检监察建议14条。
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498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53.7%、34.4%、5.9%、6%,前两种形态占比88.1%,“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更加明显。
精准用好问责利器。坚持从严问责,防止追责不严、问责不力,对60个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启动问责程序,处理党员干部102名,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谋划实施“两个工程”,服务保障更加有力有效
实施“暖心”工程。坚持教育提醒在前,对400余名市管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与28名受处分的领导干部“一对一”谈心谈话,鼓励其打消顾虑,放下包袱,担当作为。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出台《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的暂行办法》,查处诬告陷害案件2起,对4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释放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的强烈信号。
实施“护航”工程。围绕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从具体事、疑难事切入,制定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的办法,既划定政商交往红线,也激励公职人员担当作为。制定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公开选聘10名廉情监督员,畅通民营企业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渠道。第14届豫商大会与会代表高度评价“鹤壁政通人和、气正风清,是一片投资兴业的热土”。
严肃惩治基层腐败,群众基础更加扎实牢固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决战年行动,市县两级纪委书记遍访全市4个贫困乡镇、75个贫困村,纪检监察干部走访贫困户5753人次。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7个,处理10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2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打伞惩腐线索双向移送、大要案会商等工作机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7起,党纪政务处分4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我市查办“4.12”案件的做法和经验,多次在全省全国专项会议上推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媒体予以高度关注。
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针对4大类14项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措施159项,完成整改106项,持续整改53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治成果;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7个,处理22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03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扎实开展信访举报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市县两级完成检举举报受理子平台建设,持续抓好重复信访举报治理,严肃整治信访举报处理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深化拓展以案促改,标本兼治效果更加显现
抓常态。坚持因案制宜、逢案必改,对新发案件在宣布处分决定时同步部署开展以案促改,全年查纠问题1292个,开展警示教育1758批次,覆盖7.5万余人次。
抓深化。精准选用案件、精准查摆问题、精准整改落实、精准健全制度,提升以案促改质效。如,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筛选6起市直单位财务方面违纪违法案例,梳理出22个突出问题,对全市400余名财务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完善制度机制,防范廉政风险。
抓拓展。把以案促改由案发单位向关联单位、相近领域、县乡基层延伸。如针对“4.12”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推动山城区开展村账乡管、基层组织建设等六个专项治理,健全完善相关领域监管制度机制14项,农村干部主动退缴违纪资金423万元。
抓实效。完善“三不”一体推进机制,党员干部受到深刻教育警醒,121名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标本兼治效果持续显现。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坚守巡察的政治定位。始终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落实”,开展2轮对24家单位的政治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66条,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39人。根据移交的问题线索,党纪政务处分17人。
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明确纪检、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责任。市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共反馈问题795个,完成整改738个。督促建立完善规章制度421项,开展专项治理78次,收缴、退还违纪资金11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21万元。
构建市县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出台《关于县区党委巡察向村居延伸的实施意见》,指导县区普遍开展2到3轮巡察,共巡察县(区)直单位41个,发现问题679个,移交问题线索59条;延伸巡察村(社区)568个,覆盖全部贫困村,发现问题2101个,移交问题线索168条。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凝聚力战斗力更加增强提升
强化党建引领。实施党建提升年行动,开展“四讲四做”,市纪委监委机关增设机关党委机构,加强专案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增强。
提升履职能力。狠抓全员培训和“6-45”问题整改,学好用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定的培训课程,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找差距、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专题培训班,市本级组织全员培训9期培训干部1925人次,队伍素质能力整体提升。
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治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公开选调、招录51名年轻干部,输入了“新鲜血液”,提升了队伍活力。
强化内部监督。出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刀刃向内,实现对5个县区和3个功能区纪(工)委监(工)委的内部监督检查全覆盖。对28人进行谈话函询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防止“灯下黑”。
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更大成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高质量富美鹤城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上传|段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