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山城区委召开九届十一次(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山城区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打造干事创业、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据了解,此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实施意见》,着眼于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活力幸福新山城,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并提出“为什么治”“治什么、怎么治”“谁来治”为从严治党具体步骤。
《实施意见》的第一部分主要围绕“为什么治”,立足全区实际,论述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同时,充分体现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区管党治党实践,提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
《实施意见》的第二部分至第八部分围绕“治什么、怎么治”,从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约束、从严规范党内行为、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突出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强化反腐倡廉建设、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强化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阐述,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从落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出发,围绕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安排部署。
《实施意见》的第九部分重点围绕“谁来治”,从明确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党建责任考核、健全监督检查问责机制三个方面展开,不断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形成凝神聚力抓党建的工作格局。
为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该区还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明确党建责任,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党建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内容,建立可落实、可比较、可认定的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责任的具体要求,将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确保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区委还要求各级部门党委(党组)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统筹推进,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把握从严治党的规律原则,实现标本兼治。为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有效传导到基层,区委还将通过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真正让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彭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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