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纪委监委清廉机关建设承诺书

发布日期:2022-11-14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清廉机关,结合单位实际,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始终坚守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定位,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精准开展政治监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机关落地生根,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续写高质量富美鹤城更加出彩绚丽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坚持廉洁奉公。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将清廉思想贯穿工作全过程,推动清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作风效能更加廉洁高效。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坚决落实“五条禁令”,杜绝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自觉接受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树立阳光、公正、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坚持勤政务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履职尽责,不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做到职权法定、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信息公开。从群众需求出发,全面梳理公开事项,采取“两微一站”、单位公示栏、鹤壁市亲清智慧平台等方式,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纪检监察职能,将有关为群众、企业服务的主要工作职能、政策依据等内容公布于众,为企业纾难解困,护航营商环境,使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

五、市纪委监委将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和约定,发挥清廉机关建设示范作用,打造公平公正、清廉为民的机关环境,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承诺单位:鹤壁市纪委监委承诺时间:2022年11月12日


上传:刘阳

打印

版权所有:中共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监察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豫ICP备09010477号豫公安备案号:41061102000185号